大通法院办案设备终端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大通法院办案设备终端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青海国焱竞磋(服务)2024-264号
项目名称:大通法院办案设备终端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最高限价:290000(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标项名称:大通法院办案设备终端维护项目分包一;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17 至 2024-08-23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购买标书的磋商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gyzb@126.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45号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 |
联系人:文先生 |
联系人:张女士 |
电 话:0971-2722406 |
电 话:0971-8456071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qhgy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