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西宁市·西宁本市级][公开招标][施工]西宁市解放渠道路改造工程(文博路-殷家庄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报名结束]

【 信息时间:2019/07/12 18:36:2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西宁市解放渠道路改造工程(文博路-殷家庄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解放渠道路改造工程(文博路-殷家庄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宁发改投资[2019]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起文博路,东至殷家庄路

        (2)规模:本项目西起文博路,东至殷家庄路,道路全长约530米,红线宽度12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及绿化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4288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解放渠道路改造工程(文博路-殷家庄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估算价:805.05万元

服务期:0.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西起文博路,东至殷家庄路,道路全长约530米,红线宽度12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及绿化工程。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20190712183111003306]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它条件 :3.1参加EPC总承包的投标单位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设计师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已完成类似设计业绩。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发[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5外省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联合体双方均具有)。 有意向参加EPC总承包标段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18:00之前,持单位CA锁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15日09:00时至2019年07月19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14日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9楼

联系人:吴秀文

联系人:喇斌

电    话:0971-6182719

电    话:0971-8866856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年07月12日

王玉军 签于 2019/07/12 18: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