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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 信息时间:2023/12/15 16:03:3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项目名称
不规范行为
处理结果
处理依据
西宁市南川中学新建项目(配电室工程)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地点:西宁市
事项:西宁市南川中学新建项目(配电室工程)2023年5月8日在青海省公共交易资源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6月13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6月1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在9月19日检查中发现该项目未及时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规定。
扣2分
依据:《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办法(修订)》(青政务〔2020〕34号)“附件: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量化记分标准”第C01016款
发布单位:西宁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