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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材料设备][交易公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 分包一、 分包二[已发中标结果公告]

【 信息时间:2020/12/05 14:14:1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都兰县健康服务共同体总院委托,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弘之翼竞磋(货物)2020-023
采购项目名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9998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2
各包要求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其他资格条件:包一: 投标人所投的投标产品整车必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包二:(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0-12-05 14:13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0-12-07 至 2020-12-11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12011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弘之翼竞磋(货物)2020-023-1
分包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弘之翼竞磋(货物)2020-023-2
分包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 分包二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12-17 14:00
开标时间
2020-12-17 14: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12011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都兰县健康服务共同体总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77-8233681
联系地址:海西州都兰县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弘之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30473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12001、12002、12003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收款人
青海弘之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2010000000419585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都兰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232067

青海弘之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2-05

王国鹏 签于 2020/12/05 14: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