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赫铭磋商(货物)2021-011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德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600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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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03-26 14:29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2021-03-29 至 2021-04-02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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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0元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赫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13层11301号)标书购买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971-5129911电子邮箱:qhhmgc@163.com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hmgc@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业务联系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保证金信息 |
分包编号:青海赫铭磋商(货物)2021-011-1
分包名称:贵德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保证金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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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4-08 09:30 |
开标时间 |
2021-04-08 09: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赫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13层11301号)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贵德县公安局 联系人:许警官 联系电话:15297141999 联系地址:贵德县河阴镇西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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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赫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0971-512991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13层11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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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川南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赫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63050138360900000039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贵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5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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