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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变更公告][已发变更公告]

【 信息时间:2026/04/14 12:17:3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海东市乐都区段)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6301000076061224001001)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4日

、公告内容: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关于“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在投标函附录中应如何填写”的疑问,现统一澄清如下:
疑问: 投标函附录中关于缺陷责任期的内容,应填写具体期限,还是填写“按合同约定”?
澄清答复: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相关精神,投标函附录中关于“缺陷责任期”的内容,投标人均应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具体的缺陷责任期期限,将在中标后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文件中予以明确约定。
本澄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据此理解并编制投标文件。
若仍有其他问题,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
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关注与参与。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务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福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乐都区海东大道15号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

联系人:陕老师

联系人:白燕

电    话:0972-8633953

电    话:0971-5125848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青海福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