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市政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市政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建设项目(EPC)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民发改【2020】200号、民招标办【2020】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民和县县城
(2)规模:本项目包括四座人行天桥,分别位于西大街、川口小学、民和三中、县人民医院。西大街天桥跨径22.237m,主桥宽3.3m,梯道宽3.9m;川口小学天桥跨径17.339m,主桥宽3.3m,梯道宽3.9m;民和三中天桥跨径22.4m,主桥宽4.0m,梯道宽3.0m,坡道宽2.1m。县人民医院天桥跨径32.732m,主桥宽4.0m,梯道宽3.0m,坡道宽2.1m。天桥两侧均设置景观直升电梯。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6435001001
标段名称:民和县市政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建设项目(EPC)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244.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四座人行天桥,分别位于西大街、川口小学、民和三中、县人民医院。西大街天桥跨径22.237m,主桥宽3.3m,梯道宽3.9m;川口小学天桥跨径17.339m,主桥宽3.3m,梯道宽3.9m;民和三中天桥跨径22.4m,主桥宽4.0m,梯道宽3.0m,坡道宽2.1m。县人民医院天桥跨径32.732m,主桥宽4.0m,梯道宽3.0m,坡道宽2.1m。天桥两侧均设置景观直升电梯。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协议约定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资格要求。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6435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3日00:00时至2020年12月17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2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民和县交通综合办公大楼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30楼13010室 |
邮 编: |
邮 编:810000 |
联系人:冶女士 |
联系人:李先生 |
电 话:0972-8532133 |
电 话:0971-6279667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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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