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主体信息数据库入库指南
一、设定依据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令2013年第20号)。
二、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注册单位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根据自身属性、交易身份,分类注册主体资格,主体资格分类如下:
1.招标人(建设单位):招标人自行招标的;
2.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
4.自然人。
三、入库单位申报及办理
(一)申请注册:初次入库申请单位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1.44.251.34/TPBidder),认真阅读“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的《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手册》后,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hdzzbfw.gov.cn/fwpt/)点击“主体入库”“免费注册”进行入库,注册时根据自己的交易身份勾选相应的主体资格类型,按要求认真仔细填写注册信息。注册用户名为单位全称中文名(与公章一致),用户登陆密码自行设定。
(二)诚信库录入:主体资格注册单位诚信库信息由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资料组成。
申请单位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诚信库基本信息的填写录入,按照系统规定的格式上传“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注册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诚信库基本信息相关证件(上传资料需原件彩色扫描)并保存,在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并核对无误后,在网上提交审核。
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登录青海省财政厅网站打印或者截图登记备案证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登录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打印或者截图登记告知性备案证明,上传至基本信息的“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网站截图”栏目中。
(三)用户基本信息核对:平台工作人员仅对“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代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等)进行核对。核对申请单位填报录入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是否与上传的附件资料一致,对符合要求的核对通过。入库单位可进行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下载中心”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已入库企业名称或法人变更的,登陆网站修改基本资料后作废原证件再上传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提交审核。
(四)诚信库相关信息资料录入要求:入库单位初始注册完成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进行相关资料录入和上传扫描件,平台工作人员不对入库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查验,系统默认通过,不负连带责任。入库单位对自己所录入诚信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相关信息资料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资质信息;
2.申请单位从业人员信息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1)企业各类执业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如有);(2)企业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上岗证(如有)、操作证(如有)等;
3.申请单位业绩信誉信息材料:证明企业业绩、信誉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
4.申请单位财务信息;
5.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资料。
四、用户信息库管理要求
(一)入库单位对本单位填写、录入、扫描上传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承诺书》中的约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入库单位对本单位“基本信息”填写、录入、扫描上传的信息一经核对确认并通过后,不可随意更改。当入库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合法变更时,应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变更扫描件,提交审核。
(三)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入库单位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入库单位对本单位“相关信息”资料填写、录入、扫描上传的信息系统默认通过。当“相关信息”资料发生合法变更时,自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修改、补充和撤回。
(四)用户密码应严格保密,如丢失用户名密码可通过平台自助找回或联系入库平台工作人员。
五、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限: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十四小时在线开放,主体资格初始注册、主体资格基本信息变更可随时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基本信息的核对时间为工作日,核对时限为提交之日完成后2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71-6151650(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大厅7号窗口)
(二)网上操作技术支持(CA操作问题咨询)
咨询电话:0971-511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