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消防救援大队阳光房屋顶加装遮阳帘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消防救援大队阳光房屋顶加装遮阳帘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单元10楼1023室)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青海浩创磋商(工程)2024-037
项目名称: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消防救援大队阳光房屋顶加装遮阳帘工程
预算金额:269253.44(元)
最高限价:269253.44(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数量:1
  标项名称: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消防救援大队阳光房屋顶加装遮阳帘工程分包一;
  预算金额:269253.44(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磋商人名称必须一致; (3) 外省企业需提供完整的进青备案资料。 4.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截止前 10 天内) ; 5.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址 (http://www.court.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shixin.court.gov.cn/) 栏目查询结果。 6.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磋商,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 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0 至 2024-11-26 上午09:00-12:00和 下午14:30-17:30
地点: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单元10楼1023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单元10楼1023室报名;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将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hczb@163.com),并在邮件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售价: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单元10楼102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果洛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玛沁县大武镇黄河路540号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单元10楼1023室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张女士 |
电 话:0975-8384637 |
电 话:0971-8085663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qhhc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