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669同仁至贵德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函[2021]2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和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G669同仁至贵德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同仁市,途径兰彩、常牧,终点位于贵德县,规划里程约102公里。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480001001

标段名称:G669同仁至贵德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勘察设计TGGKSJ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65.0天

标段招标范围: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节约用地评价、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审查、审批工作,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复。2、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主要工作内容:(1)本项目的详勘、定测及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计预算编制工作;(2)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等行业拆迁、迁改的专项方案;(3)标段范围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施工图设计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4)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审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方案、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以及相关各行业的意见;(5)做好本阶段审批所需前置要件专题编制、评审、报批的配合工作;(6)配合招标人项目报批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7)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如有),编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等)及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8)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所要求完成或配合的全部工作。3、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服务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节约用地评价、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4、施工图设计阶段服务期:勘察设计周期150天,后续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至项目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如下:(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提交沿线附属设施、用水用电、行业迁改单行本;(2)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提交病害调查、试验检测报告,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3)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4个月内完成征地拆迁图编绘;(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5)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质和业绩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附录一”、“附录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3480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C、D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的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

        3.6.1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未承揽过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其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时,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级的,按A级对待;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级及以下的,按其注册地信用等级对待。

        3.6.2 我省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农村公路项目。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为AA级和A级、无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的,在承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按照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确定;无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AA级和A级的,在承揽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时按A级对待;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或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B、C、D级的,在承揽公路建设项目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中的较低者确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注: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9月26日00:00时至2024年10月0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5.3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5.4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5.5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人应查阅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 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 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第一信封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省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省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https://jtyst.qinghai.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公路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荔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18500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01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荔女士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71-6185006

电    话:0971-6317312

传    真:

传    真:010-59273266

2024年09月25日

马统琴 签于 2024/09/25 23: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