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青海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第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第二次招标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发改高技【2017】364号、青发改高技函【2018】878号文、青交科【2017】252号、青交科【2018】35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

        (2)招标内容:(一)建设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省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以现有的科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省级平台为基础,以超限超载检测信息的采集、流转、应用为主线,面向治超办、路政执法总队、运管局、公路局、高管局、路网中心等部门的治超业务管理需要,建设省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治超联动执法信息交互、联动执法过程监督、治超系统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以及面向执法部门和公众的信息服务等。 (二)站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 以现有的科技治超平台的站级系统为基础,全面接入超限检测站、劝返站、源头企业及非现场执法点点称重设备、车辆抓拍识别设备、轮廓检测设备等,实现车辆检测称重、车牌识别和车辆抓拍图像、视频监控、黑名单等数据的展示和上报,实现治超检测过程的全部自动化、电子化。 (三)完善软硬件支撑系统 (1)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GIS资源,以实现对交通地理数据库进行数据库管理,以及治超数据电子地图上的浏览、查询、专题图生成、数据共享等功能。 (2)本工程将开发短信服务接口,利用信息平台实现对全国号码短信发送及用户通讯录的统一管理。 (3)利用现有视频监控平台,固定治超站、劝返站、非现场执法点、高速非现场、源头企业监控视频接入建设,实现相关视频监控点的接入和调用。 (四)补充完善硬件设施 (1)对源头监管部门增加服务器、硬件防火墙、显示屏、交换机、工作站等设备。 (2)对在运行治超站和劝返站,进行站级软件的升级,增加车辆号牌抓拍相机设备,并对治超站增加配备轮廓检测设备。 (3)对在运行非现场执法站进行站级软件升级、增加车辆号牌抓拍相机设备。 (4)对重点源头企业部署源头治超监管系统软件,补充完善激光轮轴识别、车辆号牌抓拍相机、车道工控机等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3877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第二次招标

发包内容:完成青海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工程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系统集成、现场联调、调试、测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0天(18个月)

合同估算价:239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近三年(2016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信息化系统(其中软件开发不低于200万元)工程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楼五楼504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7月03日09:00时至2019年07月09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楼五楼504室)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26日 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26日 10:00,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联系人:华女士

联系人:马玉娟

电    话:0971-6231508

电    话:0971-6187512

传    真:

传    真:0971-6187504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zwj@qhldzb.com

网    址:

网    址:www.qhld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年07月02日

王贞贞 签于 2019/07/02 14: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