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氯化锂和25000吨硼酸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XMCS(QH)ZB-2017-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氯化锂和25000吨硼酸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柴管备案【2016】2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现委托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大柴旦盐湖

    (2)招标内容: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6575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氯化锂和25000吨硼酸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发包内容: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2017年10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9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75号海湖新区九州国际B栋19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1)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省外企业的进青备案手续、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时以上所有资料(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复印件胶装成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0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5日至2017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西宁市五四西路75号海湖新区九州国际B栋19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27日 10时00分,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海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75号海湖新区九州国际B栋19层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39909

联系电话:0971-6139909

2017年07月0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