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环能加气站安全隐患治理暨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TX招字2015-0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格尔木市经济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格经发【2015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环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借款组成,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65%、银行贷款3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格尔木泰山中路22号。

2.2 建设规模:主要有站外改建新供气管道一条总长5.87㎞,站内部分新建2CNG集成撬装设备(单台处理量1000Nm³/h)、6台三线双枪CNG加气机、6口储气井(总水容积24m³)、辅助用房一栋、加气罩棚一座、仪表配电室一座等;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本项目为EPC招标;

2.5工程质量: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建设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本项目EPC总承包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且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4.投标人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12日至20155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携联合体协议)在西川南路50号金座晟锦A4号楼1单元241241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0号金座晟锦A区四号楼一单元24124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格尔木环能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格尔木泰山中路22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9719628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天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0号金座晟锦A4号楼1单元24124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971-6286571

       编:810000          

开 户  银 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0301201000031535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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